一是整合29座鄉鎮水廠,組建富民水利扶貧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實行鄉鎮集中供水統一建設管理、統一生產運營、統一水質檢測的專業化管理,保障12萬農村場鎮人口用水。
二是出臺《巫山縣農村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暫行)》,指導督促鄉鎮成立農村用水協會4個,實行協會自治管理。
三是推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確權頒證登記8374處,明晰工程產權,移交當地村委會統一進行管理,落實管護經費552萬元,調動村社管護熱情,保障群眾用水。
四是設立水利工程管護公益性崗位,吸納300名責任心強的貧困勞動力,通過專業培訓后,擔任專職或兼職水利工程管護員,負責已成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管理。
五是按照“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在抱龍、官陽等5個鄉鎮試點實行聯戶“坐莊式”管理,由受益用水戶進行輪流管護,保障用水安全。通過探索五種模式,有力破解了我縣農村供水管護難題,農村供水正逐步實現由“重建輕管”向“建管并重”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