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自治州水利局組織各縣市農水局召開取水許可符合用水總量指標審查會議,對地表水資源分解方案、取用地下水機電井許可水量分解方案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各縣市分解方案基本符合自治州下達的用水總量指標,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縣市機電井許可水量分解方案中個別機電井信息不完善,缺少責任人、機電井性質等信息,未能直觀反映用水需求;二是部分井河混灌區責任田未分配水量;三是對不予辦理取水許可的抗旱井、管網覆蓋內應急備用井分配了水量。針對問題,提出明確要求:一是按照責任田、飼草料基地、國有土地的先后順序分配用水指標,優先保證責任田用水,用水戶間水量分配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二是嚴格根據已批準的農業土地面積核定許可水量;三是統一各縣市分解表格格式。四是要求各縣市盡快調整分解方案,以正式文件報州水利局通過技術審查后報請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為2018年6月底前完成812眼無證機電井的許可證核發工作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