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原區開展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通過政策引導、標準引導、典型引導,鼓勵企業申報水效領跑者,提升用水效率,促進節水型工業體系建設。據悉,水效領跑......
今年,青原區開展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通過政策引導、標準引導、典型引導,鼓勵企業申報水效領跑者,提升用水效率,促進節水型工業體系建設。據悉,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每兩年舉辦一次,由企業自主申報,經工信、水利、發改委、質監等部門聯合認定并授予。
據了解,申報企業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有取用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無違法違規取水的行為;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年取水量超過30萬方的獨立法人;上一年度水效指標達到節水型企業國家標準,且為行業領先水平;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用水設備或器具;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實施節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建立節水管理制度,各生產環節有配套的節水措施,建立完備的用水計量和統計管理體系,水計量器具配備滿足國家標準要求,并依法檢定或校準。
為鼓勵企業申報水效領跑者,青原區出臺政策支持,對入圍企業實施的節水改造項目,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級有關專項資金項目;支持企業開展水效對標活動,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增強企業節水能力;對水效領跑者稱號實施動態管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稱號,三年內不得申報水效領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