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清遠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示為“2006年度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據了解,清遠市自來水公司自1997年到2006年連續十年被清遠市工商局評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之前又榮獲2006年度省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
據介紹,清遠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在企業管理中,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建帳和進行會計核算,按章納稅,是清遠市納稅大戶;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為員工購買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未發生利用合同欺詐行為;銀行信用好,無不良貸款紀錄;認真健全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近三年來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在企業服務上,該公司加大供水設施建設維護力度,實施一系列技術改造,全方位做好水質管理工作,水質綜合合格率始終保持99%以上;切實加強工程管理和強化工程紀律,實行工程招投標,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向用戶超標準、超范圍收費和攤派不合理負擔;嚴格執行國家水價政策,堅持做到水價公開、水量公開、水費公開“三公開”,銷售到戶、抄表到戶、服務到戶“三到戶”等,力求做到企業售水清楚,用戶交費放心;建立社會服務承諾制,受理用水申請5個工作日內完成,用水工程安裝完畢、竣工資料歸檔后7天內裝表通水,計劃停水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定期在當地新聞媒體上公告清遠市區自來水水質情況,全天候開通設訴熱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