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海南省物價局批準,儋州市從七月一日起對自來水價格進行調整,具體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15元調至1.50元;行政事業用水由每立方米1.15元調至1.60元;工業用水由每立方米1.25元調至1.60元;經營服務用水由每立方米1.70元調至2.50元;特種用水由每立方米1.70元調至2.80元。考慮到部分居民的實際困難,水價調整后,對五保戶、低保戶的生活用水仍按原標準即每立方米1.15元執行。
儋州市上次調整水價為二OO四年五月。這次調整水價前,市物價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召開了水價調整聽證會,廣泛聽取了各方意見,并報請該市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