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記者從南京市法制辦獲悉,從即日起,被列入今年南京市人大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的《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征集意見。
記者了解到,草案中提到了不少新的要求,如規劃用地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市政、綠化、景觀、環衛等用水,應當優先使用江、河和再生水或雨水。居民住宅小區、單位內部的景觀環境用水,有條件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的,不得使用城市供水。
該草案還首次明確列出“節約用水”的各項細則,其中針對南京今后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提出節水要求,如應當采用節水型工藝或設備,配套建設的節水設施還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在水資源匱乏的地區不得建設耗水量大的工程等。其次,在對南京城市居民用水管理規定中,明確提出施行“階梯式計量”管理辦法,并鼓勵居民生活用水采取節約用水措施,推廣使用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非居民用戶則實行“超計劃累進加價”收費制度。
記者了解到,該草案征求意見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網的“草案征集意見”欄目全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