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 (首席記者崔亞明) 4月8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為深刻吸取蘭州市自來水異味問題的教訓,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居民飲用水安全,蘭州市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對全市自來水水質及涉水流域污染防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的通知》,決定在全市開展對生活飲用水及水源地污染防治情況全面排查工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將進行專項整改并提出具體措施;對威脅水源安全的污染源,要堅決予以取締和關閉。對存在不查不報的和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
對所有供水末端進行檢測檢查
根據要求,由建設部門組織對所有自來水制水工藝進行排查,確保水質達標,實現優質供水。由房產部門及物業公司對住宅小區樓院二次供水設施的完好情況和水質安全保障情況進行排查以確保安全達標供水。由環保部門對湟水河等流域進行排查。由衛計部門和疾控中心組織對全市所有自來水一次供水、二次供水的末端進行檢測檢查。
確保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發揮預期功效
對全市所有污水處理廠進行排查,促進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和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確保已建成項目發揮預期功效。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排查全市污水收集處理率的達標工作情況。檢查在建項目檢查其建設進度是否符合進度要求,進展緩慢的要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明確完成時限。對準備建設但還沒有開工的,要提出可行性論證材料以及明確擬建位置。
制訂汛期排洪清污管理具體措施
對全市所有河道、排洪溝、水庫進行安全排查,包括城市排水管理部門對排水排污的管控制度落實情況、檢測和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完善情況,河洪道暢通堅固情況,城市景觀攔水壩的安全管控情況。分別制訂汛期等排洪清污管理的具體措施。加強城市排水及水庫出入口日常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