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園瘋狂竊水
沈陽某生態研究所位于東陵區城郊接合部,這里綠樹圍繞溪水清清。在廠房周圍,坐落著一個綠色生態園,顯得生機勃勃。可是,2006年9月1日,沈陽市東陵區打擊竊水辦公室在用水稽查過程中,發現這個企業存在嚴重的竊水現象:在該企業生產車間內,一根直徑1寸半的自來水供水管道與另一根水管私自對接,白花花的自來水不經過水表,直接引入生產車間使用。此外,在相毗鄰的食堂里,也出現同樣情況,自來水被竊為洗菜及涮碗、沖地用。
欠水費10余萬元
根據《沈陽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27條第3款規定,這種行為屬于自來水表前私自接管,是典型的竊水行為!按照相關規定,自來水稽查人員算了一筆賬:生產車間內的竊水管道,每小時流失自來水10.7噸;食堂內的竊水管道,每小時流失自來水2噸。再根據相關公式計算,這家企業僅此兩項竊水,按相關規定應補繳水費104832元。
隨后,稽查人員正式向該企業下達了《違法用水處理通知書》。
然而,對方遲遲沒有任何動靜。于是,沈陽市東陵區打擊竊水辦公室一紙訴狀,將這家企業告至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
法院查封房產抵債
2006年11月17日,法院依法判令這家企業補繳水費人民幣104832元,并支付拖欠水費日3%。的滯納金(62899.2元)直至水費給付之日止,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3600元。
面對判決,企業負責人親筆寫下還款“軍令狀”。可是,次日起,這名負責人就“失蹤”了,耍起“老賴”慣用手段。沈陽市東陵區打擊竊水辦公室依法向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月11日,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宣布,依法強制查封了沈陽某生態研究所位于沈陽市東陵區渾河站街299-2號,建筑面積414平方米,共計12間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