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自治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現狀,我們要求,2007年底以前,所有設市城市和基礎條件較好的旗縣都要啟動污水處理工程,2008年底投入運行,為改善全區社會經濟的發展環境拓展空間。”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局長蘇青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據介紹,近幾年,內蒙古自治區新上了一批污水處理項目,在城市和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污水處理遠未形成建設、運行、收費、監管互相配套的有效體系。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城市污水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占全區實際排放量的近56%。城市污水處理廠建不起、運行難,投入不足、排污管網不配套、污水處理費收費難等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