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網站8月31日訊(記者 李建國 烏蘭)記者8月29日從河套灌區獲悉,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與水利廳已于8月14日聯合下通知,將河套灌區農業供水價格由現行的5.3分/立方米,調整到10.3分/立方米(含三盛公水利樞紐農業灌溉供水水源水價),分兩年到位,具體調價時間和調價水平,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內蒙古河套灌區是國家和自治區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農業灌溉面積893萬畝。現執行5.3分/立方米的農業水價是1998年由自治區物價局、水利廳批復,多年來一直未做調整,農業供水價格遠低于供水成本。由于水價長期處于偏低狀態,水價調節農業節水的杠桿作用極度弱化,難以觸動農民的節水意識,大水漫灌浪費水現象始終得不到根治,灌區水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成為落實國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瓶頸制約因素。由于水價偏低,灌區工程更新改造折舊費用無法計提,維修養護費用無法安排,工程老化破損嚴重,安全問題突出,難以滿足正常的農業供排水需求。由于農業供水成本與實際水價嚴重倒掛,灌區管理單位收不抵支,連年虧損,直接影響到了灌區正常運行和農業生產。
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逐步到位、促進節水和公平負擔”的原則,充分考慮河套灌區農民實際承受能力,本次調價,嚴格按照價格成本監審、召開農業水價調整聽證會、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程序進行。
河套灌區農業水價調整的批復,對推動自治區農業水價改革,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提高農民節水意識,緩解河套灌區經營困難,保證農民用水需求,推進灌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保障灌區正常運行將起到重要作用。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