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時間網訊 9月30日前,凡是2014年5月1日后已繳費并屬于免征范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省級收入部分,市水務部門將作退庫(費)處理。
根據市水務局發出的相關通知,我市將貫徹落實免征中央省設主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收入,從2014年起,除匯總繳交堤圍防護費的企業外,對各類企業堤圍防護費的封頂征收額為45萬元。
對比現行征收標準,堤圍防護費下調1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下調8% 、森林植物檢疫費下調400/0 、水土保持補償費下調5% 、礦產資源補償費下調5% 、下調土地登記(證書)費(單位精裝本下調至5 元/證、單位簡裝本下調至6 元/證)、GMP 認證費全額免收、GSP 認證費對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全額免收、海洋廢棄物收費全額免收,優惠范圍和免征對象遵循省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