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山東省青島市開展《排污許可證》申報試點的四方環保分局獲悉,全市《排污許可證》申報前期試點的準備工作已就緒。自7月起,青島市將對四方區首批16家重點污染企業啟動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到2008年全市所有排污單位和企業將全部持證排污,違者將處以重罰,以確保實現“十一五”期間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
據了解,青島市通過《排污許可證》試點準備工作,探索申報登記管理、數據測算、污染源分析等監控環節的運行。目前,四方區已列入青島市第一批試點的企業共有16家。
據介紹,青島市實行的《排污許可證》制度主要內容包括:重點控制的污染物種類,排放總量、濃度(強度)及排放去向,產生主要污染物的生產工藝或環節,主要污染物的處理方法及防治措施等。
青島市《排污許可證》制度將實施“一證式”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報告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動態管理信息系統,依法嚴格規范排污單位的排污行為。
自今年7月起,試點工作將首先對占全市工業污染負荷80%以上的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其后將陸續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