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鎮秀山社區有一家去年剛開業的阿雄食品有限公司,投產即因為廢氣和污水的排放不達標,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而遭到投訴。此后,當地環保站一連四次責令該公司整改,但是最終都不了了之,企業生產依舊,排污依舊。
通過記者的實地查看,我們發現這家生產熟食的廠子,不但不辦環評手續便直接投產,任意排放廢水廢氣,而且嚴重違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存在袋面標注生產日期遲于產品實際生產日期等違法現象。也就是說,這家食品廠在遵守法律規章和恪守基本道德方面,都有問題存在。
然而就是這樣一家食品生產企業,其違法生產充滿了傳奇色彩:去年6月5日試生產,次日即因群眾舉報而被當地環保站責令改正;去年7月15日,去年12月20日,今年2月21日,環保站又接連三次對其違法生產行為進行執法檢查,從“不得擅自生產”到“責令停產”,措施和措辭一次比一次嚴厲。只是,“阿雄食品”始終置若罔聞,非法生產從未間斷。
《環境保護法》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這就是環保領域著名的“三同時”制度,是針對排污企業而專門定下的規矩。從沙市的這家熟食企業的情況來看,試生產第二天就被群眾舉報,環保部門也一直認定其環評沒有過關,這是同“三同時”制度嚴重背離的,根本就不應該投產,投產以后根本就應該立馬關閉,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根本就要被嚴厲地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