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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 (記者毛光勇、通訊員王春樹)國家住建部和發改委日前發出通報,命名深圳、昆明、黃石等17個城市為第五批(2010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這是湖北省繼武漢市獲此稱號后的第二座城市。
據黃石節水辦主任劉秋林介紹,去年11月,國家住建部和發改委組織專家對該市創建工作進行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認為黃石符合“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各項指標,最后經公示授予此稱號。
黃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由2006年的65噸下降到2009年的42.22噸,2009年污水處理率達到72.2%,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達到23.84%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175升/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