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報載,近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廣州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情況的報告。
人大常委會對水價調整方案的基本審議意見是:保證自來水供水安全和質量屬最基本的民生事項,市政府要在財力可能的前提下,繼續加大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力度。要加強對供水企業的監管,促使供水企業加強成本控制,不斷提升管理和服務質量。要建立完善水資源費與終端水價的價格聯動機制,并逐步實行自來水成本定期公開制度。
雖然,根據2009年修訂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水、電、燃氣、公共交通等公用事業價格和教育、醫療等公益服務價格的調整,政府應當向人大常委會報告。雖然水價調整屬于政府事權,人大常委會只是“聽取和審議”。但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必須得到重視。
例如,“保證自來水供水安全和質量屬最基本的民生事項”,這就明確了自來水供水的性質是“基本民生事項”,其公益性、普惠性都是其基本特征,屬于人民政府應該重視的基本公共服務內容。又如“市政府要在財力可能的前提下,繼續加大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力度”,這就是明確地向市政府提出要加大對供水這類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的要求。再如“要建立完善水資源費與終端水價的價格聯動機制”,這里至少提出了終端水價計價條件,對照有人指出水公司截留9億一戶一表改造費用的責問,也實際上在要求水公司對未能夠做到一戶一表的用水戶的調價另行處理。至于要求“供水企業加強成本控制”,“逐步實行自來水成本定期公開制度”更是對大量漏水要居民負擔的批評。
雖然,我們還沒有如香港那樣,由立法機關對公交、居民用水、居民用電等基本民生事項的調整進行表決。但人大常委會的“聽取和審議”自來水價格調整情況報告,是在履行人大常委會的“重大事項決定權”!不表決作出決議和決定,不等于不再履行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基本民生的決定權,其審議意見是必須受到重視的!
如果能夠按報道說的,“針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廣州市政府要在6個月之內回復辦理情況。而辦理情況會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是否再次提交常委會審議,或采取進一步的監督措施。這也意味著,新的水價方案并不會馬上執行。”那么,人大常委會的聽取和審議就會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已經是朝著“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因此,對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重視與否、重視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看出政府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到什么程度,我們期待著政府的認真對待,期待著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認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