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9月27日電(記者朱虹)記者昨日獲悉,天津市將出臺非居民和居民的水價調整措施,其中非居民水價每立方米提高0.35元,居民水價提高0.5元。
據介紹,現行非居民水價是2010年4月調整的,每立方米為7.5元,居民水價是2010年11月調整的,每立方米為4.4元。2010年天津市自來水公司售水3.42億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水1.71億),每立方米定價成本為3.86元,售水收入為2.80元,虧損1.06元。
為緩解天津嚴重缺水狀況,市政府曾決定從2009年至2011年實施全市水價調整三年方案。按照天津水價調整三年方案,同時考慮國家提高源水價格因素,保持水價調整的連續性,天津市發改委擬于今年11月1日出臺非居民和居民水價調整措施,非居民水價每立方米提價0.35元。調整非居民水價不需履行價格聽證,也不直接影響消費價格指數。在調整非居民水價同時,本著自來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使用地下水的成本不低于自來水價格的原則,地下水資源費每立方米平均上調0.8元。調增的地下水資源費用于南水北調基金。
居民水價調整去年已經履行了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程序,提出了居民水價上調1元,分兩年調整到位的意見,按居民水價再提高0.5元,每立方米為4.9元。上調的0.5元中,南水北調基金0.38元,0.12元用于疏導國家源水提價影響。居民水價調整后,影響居民消費價格指數0.1個百分點。
今年水價調整后,天津市水價三年調整方案全部實施,落實了通過調價籌集南水北調基金的政策,疏導了國家兩年源水提價的影響,基本解決了污水處理企業的虧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