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施構建健康安全水系統行動
(一)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1.提高水資源供給能力。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持續完善引江、引灤雙水源供水保障格局,加快提升南水北調中線供水能力,擴大供水范圍。推動寶坻引江供水、靜海引江供水、爾王莊水庫與寶坻石化管線聯絡、津濱水廠二期原水管線、楊柳青水廠原水管線、生態城水廠原水管線、曹莊泵站增容等工程建設。拓寬海水淡化水應用場景,加快推進南港、臨港2座海水淡化廠建設,配套建設淡化水輸水管道。加快引灤原水預處理廠前期工作,推動盡早開工。(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區域供水系統。新建楊柳青水廠、擴建津濱水廠,同步實施深度處理工藝,實現水廠供水水質、水量雙保障。完善新建地區輸配水管網建設。持續做好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除薊州北部山區外,全面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落實以水定城要求,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強節水減排降損,推廣使用節水型設備和器具,應用先進節水技術,全面深化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強再生水統籌配置和調度利用,推動再生水廠網工程建設,推進河道再生水利用,建成大沽河凈水廠一期工程,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50%。(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持續深化引灤水源保護,加強于橋水庫庫區封閉管理,優化完善水庫水位調控方案,落實水庫草藻綜合防控措施。落實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強化聯防聯控。構建多水源供水格局,加強備用水源建設及水資源戰略儲備,提高城市應急供水能力。(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城市內澇治理
1.完善排水防澇系統。保護具有蓄滯功能的水體、洼地,恢復水空間;完善防洪系統,對薊運河、州河等行洪河道進行達標治理,進一步提高堤防達標率,加快推進大黃堡蓄滯洪區工程與安全建設,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建設一、二級河道河口泵站,滿足城市排澇要求,新增、拓寬排水出路。修復中心城區老舊管道75公里,開展程林莊路、井岡山、橋園里等積水片改造,實施機場三期擴建西減河澇水外排工程。(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統一指揮、高效聯動的防汛組織保障體系。加強洪澇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完善落實應急預案,做好物防、技防、人防,購置搶險設備。完善防汛調度平臺,為防汛指揮提供先進可靠的決策支持。加強部門聯動,建立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健全聯合指揮、信息共享、統籌調度的聯動配合機制。強化應急演練,提高防洪預報、預警、預演、預案能力。(市水務局、市級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1.提升污水處理能力。主城區新擴建津沽、張貴莊、北部新區3座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82萬噸/日。推進重點區域污水處理廠管網聯通,實現污水處理廠之間水量科學調劑,合理控制運行負荷率。(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城鎮污水管網改造。實施老舊污水管網提升改造,修復改建體院北道、環湖中路、吳家窯大街及圍堤道、西園道等污水管道。通過采取合流制改造、管網混接錯接改造、增設截留調蓄設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溢流污染。開展排水管渠調查和檢測,加大雨污水管網混接點改造力度。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0%。(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污泥處理處置系統。積極打造污泥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新建賽泓等一批污泥處置項目,新增處置能力500噸/日,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97%。(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保護和利用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空間,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的能力。加強河湖水系聯通與生態修復,完成永定河綜合治理,強化大運河治理管護,開展綠色生態屏障區水系治理,加快南部四河、北水南調東縱中心橋北干渠等部分節點水系聯通工程建設。建立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體系。
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城市新區建設以目標為導向,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以問題為導向,系統推進區域整體治理。以新出讓地塊、城市更新、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等為重點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發揮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和緩釋作用,到2025年底,45%以上建成區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強化低碳多元能源保障行動
(一)打造安全可靠燃氣系統
1.鞏固多氣源供氣格局。充分利用沿海LNG資源,打造北方地區重要的LNG資源接收區,形成多方向多渠道供氣格局。加強儲氣調峰設施建設,提升天然氣應急調峰保障能力,到2025年,實現全市3天日均消費量、城鎮燃氣企業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目標。完善天然氣應急調峰機制,加強天然氣需求側調峰能力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高壓輸配機制,推動管網互聯互通。逐步優化整合現有4.0兆帕城鎮高壓管網,進一步完善城鎮高壓管網輸配機制;推動供氣企業間多氣源互補,確保在冬季高峰缺氣時得到有效補充,不斷提高管網利用率,實現燃氣資源的穩定供應和靈活調配。持續做好農村“煤改氣”安全運行管理。優化整合液化石油氣場站,加強液化石油氣企業監督檢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清潔高效供熱系統
1.完善熱源系統結構。構建熱電聯產、燃氣、可再生能源聯合供熱的區域“一張網”系統,進一步提高現狀熱電廠供熱能力,熱電廠難以覆蓋的區域發展燃氣、可再生能源、電力等多種能源形式供熱。隨新建熱源及新增供熱負荷,完善供熱管網。(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因地制宜發展可再生能源供熱。積極推廣地熱能開發利用,鼓勵發展淺層地熱能利用,合理發展生物質供暖。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與常規能源供熱系統融合,建設多能互補的供熱體系。(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堅強智慧電網
1.穩定本地電力供應,提高外受電能力。推動實施大港電廠關停替代項目等電源建設,到2025年,本地電力裝機規模達到2600萬千瓦左右。推動“外電入津”新增特高壓第三通道建設,構建“三通道兩落點”受電格局,外受電能力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電網網架結構,建設堅強輸配電網絡。推動一批500千伏變電站建設,優化與唐山電網、北京電網及河北南網的聯絡,建設500千伏“目”字型擴大雙環網。構建合理的220千伏電網分區,打造國內一流城市配電網。(市發展改革委、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以濱海新區等地區為重點,積極開發陸上風電,加快推進大蘇莊、小王莊等一批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穩妥推進海上風電,促進風能資源高效開發利用。充分挖掘屋頂資源潛力,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大力推進集中式光伏發電,重點推動濱海新區“鹽光互補”百萬千瓦級基地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設智能電網,提高可再生能源接納能力。結合城市配電網建設升級和變電站智能化改造,推廣微網、智能電網等新技術。加快寧河區、濱海新區等局部電網消納受限區域配套電網建設,推動存量可再生能源接網消納。推廣“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加快推動濱海新區太平鎮共享儲能電站項目建設,促進儲能技術寬范圍、多場景應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22%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城市照明節能改造
1.推動照明設施提升改造。提高各類智能監測設備覆蓋率,消除城市照明的盲點暗區。強化設施運維管理,設施亮燈率、完好率達到《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規定》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現照明綠色發展。將耗電量大、發光效率低的照明燈具替換為高效低耗能的LED等節能型燈具。推進綠色照明建設,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提高城市照明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完善環境衛生設施系統行動
(一)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水平
1.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堅持源頭減量、因地制宜的原則,設置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合理布局、規范配置住宅小區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推進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開。(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城鄉統籌的垃圾運輸體系。按照運距合理、布局均衡的原則,科學選址建設垃圾轉運站,對既有各類垃圾轉運站進行提升改造,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加強生活垃圾產生單位與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無縫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實施關停生活垃圾填埋場環保改造工程,推動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逐步進行封場和生態修復,持續加強封場后的運行管理。(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加強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合理布局、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建設與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運體系相銜接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開展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規范建設回收網絡體系,推動廢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建筑垃圾處置利用
加強建筑垃圾清運管理。完善環城四區既有4座建筑垃圾消納場,根據需要建設資源化利用設施;濱海新區及外圍五區結合實際,建設建筑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到2025年,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50%。(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提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行動
(一)增強城市碳匯能力
1.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綜合治理力度,科學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水系統、重大濕地生態修復,打造“綠林滿溢、濕地環抱、碧海相擁”的良好生態格局,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基礎調查、評估與監測。建設生物資源庫。(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推進“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開展875平方公里濕地保護、736平方公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海岸線生態綜合治理。全面推進七里海、大黃堡、北大港、團泊濕地保護和修復,加快推進退耕還濕、生態補水等工程,打造國家濕地保護與修復典范。推動雙城間綠色生態屏障內綠化建設,拓展綠化空間,提升綠地面積,打造“雙城生態屏障,津沽綠色之洲”。推動落實“藍色海灣”整治修復工程項目,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提高濱海濕地生物多樣性,提升海洋資源承載力,自然岸線長度不低于18公里。(市規劃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城市綠地系統
1.構建城綠共融的綠地系統。完善生態結構,建設低成本、碳增匯、生態平衡導向的綠地系統。統籌綠地建設與城市空間發展的關系,形成多元共享的城市綠地空間布局。加強城市綠地系統與外圍區域生態空間網絡的銜接,串聯城市近郊綠色資源,推動各類綠地開放共享,完善配套服務設施,不斷豐富居民休閑游憩的空間場所,強化與郊野公園有效聯通,促進濕地、水系、城市形成有機整體。(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功能豐富的公園體系。推進城市公園建設。優化公園布局,串聯打造“一環十一園”植物園鏈,不斷構筑“林、田、水、景、園”相融共生的城市形態,提升城市綠化覆蓋率。優化提升現狀公園,補充完善兒童游戲、休閑游憩、運動康體、公共服務等設施功能。利用邊角地、閑置地、街頭零碎綠地等提升改造口袋公園,提高公園綠地覆蓋范圍,綠地總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體現園林綠化特色
1.加大古樹名木保護。加強日常巡護巡查,及時開展相關保護養護管理工作,促進古樹名木健康生長,確保全市現有古樹名木的保護率達到100%。進一步加強城市大樹保護管理,嚴禁砍伐大樹等行為。(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綠園人文建設。尊重、順應自然,將自然生態資源與歷史文化相結合,將古樹名木、大樹的保護與歷史文化特色保護相結合。在園林建設中體現天津地域文化及人文特色。(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鄉土樹種應用。全面提升科學建綠水平,確保綠化建設過程中合理使用綠化植物,提高常綠樹種和鄉土樹種的應用比例。“因地制宜、適地適樹”,喬、灌、藤、草結合,增加植物多樣性,形成自然、大綠、生態的綠地景觀,增加綠地的生態效益。(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綠色共享空間
1.努力探索口袋公園建設。持續推進口袋公園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因地制宜,優化布局,完善設計,合理配置體育等相關設施,注重保護原有地形地貌和大樹老樹。到2025年,新建提升改造口袋公園200個左右。(市城市管理委、市體育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綠道系統建設。統籌布局綠道系統與生態空間、公園體系、慢行系統。構建綠道網絡系統,逐步實現重點生態空間、人文歷史景觀等的串聯,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升宜居水平。(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提高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行動
(一)建設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
1.推進5G網絡適度超前布局。提升5G網絡覆蓋廣度和深度,推進獨立組網模式5G網絡建設,逐步實現5G網絡在城鎮及農村地區的有效覆蓋,加強5G網絡對制造業、交通、學校等重點區域及場景的深度覆蓋。開展5G虛擬專網技術和組網試點示范,實現高、中、低速不同網絡優勢互補和協同發展,滿足不同區域、不同場景下的差異化應用需求,不斷提升5G網絡流量疏通能力,全面保障5G網絡質量及用戶體驗。到2022年底累計建成5G基站5萬個,實現5G網絡基本覆蓋;到2025年底根據業務發展需求再建設5G基站2萬個,建成一張覆蓋廣泛、技術先進、供給能力和服務質量全國領先的5G精品網絡。(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千兆城市”。持續擴大千兆光纖網絡覆蓋范圍,積極推進既有住宅小區、商務樓宇、公共建筑千兆光纖網絡改造,持續推動家庭和企業按需升級支持千兆業務的網關(光貓)設備,規模部署萬兆無源光網絡(10G-PON)光線路終端(OLT)設備。開展千兆光纖寬帶應用試點示范,加快家庭、政企專線、工業園區、社會治理等細分場景開展千兆網絡能力及用戶體驗監測評估,提升端到端網絡能力和用戶體驗,提高千兆寬帶用戶滲透率。到2025年,實現城區和發達鄉鎮家庭千兆光網全覆蓋。(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
1.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建設。構建CIM平臺基礎數據庫,建立CIM平臺標準規范體系,形成城市三維空間數據底板,推動在城市體檢、房屋建筑管理等領域的應用。重點建設文化中心等區域的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BIM+CIM),為打造數字孿生城市提供樣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中心、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充分利用市電子政務網、政務云等政務資源和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以市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為依托,整合現有信息化資源,提升改造落后信息化系統,新建業務短缺信息化項目,逐步實現城市管理“一網統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委)
3.建立地下市政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開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普查,摸清底數,建立設施危險源及風險隱患管理臺賬;建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形成地下市政基礎設施“一張圖”,實現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2025年底前,建立信息動態更新、共享和利用機制,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委、市級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水務系統建設。基于現有應用系統基礎,構建供水、排水創新協同的業務應用系統,提升智慧化、精細化、動態化監管水平。接入其他部門涉水數據信息,逐步提高綜合智能決策能力。實現感知全域覆蓋、網絡全面互聯、數據融合共享、業務協同管理。(市水務局)
(三)建設智慧交通設施
1.推進泛在先進的智慧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道路交通設施、視頻監測設施、照明設施等面向車城協同的路內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和改造,實現道路交通設施的智能互聯、數字化采集、管理與應用。依托城市道路照明系統,推進可綜合承載多種設備和傳感器的城市感知底座建設,對城市道路空間內各類桿件設施進行系統性整合,并預留擴展空間和接口。(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業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有力推進新能源車輛能源站建設。順應新能源車輛發展要求,積極建設充換電、加氣、加氫等各類設施,強化加氣、加氫子站的運行監管。新建機動車停車位充分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在社區建設公共停車區充電樁。遵循“快慢結合”的技術導向,加快形成快充為主的城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網絡。重點在居民小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干線和農村公路沿線以及物流園、產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和人員密集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天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全市充電服務“一張網”,客戶支付結算系統互聯互通。(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強化場景應用。推進車聯網等新型網絡設施建設:推進天津(西青)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京津中關村科技城5G智能網聯創新智慧城、中新天津生態城“雙智”試點等智能網聯全場景試點應用。擴大智能網聯汽車封閉研發測試場地規模,加快開放測試道路選址規劃與路網建設,拓展開放測試城區。開展共享汽車、公交車等智能化、網聯化示范應用,建立出行服務支持體系,支持鼓勵相關企業發展出行即服務(MaaS),逐步實現出行信息主動推送、高端定制、智慧便捷。推進智慧地鐵綜合監控平臺建設,提升地鐵線路運營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水平,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市工業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智能停車設施。推進市、區兩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整合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建立一體化智慧停車體系,提高停車、尋車、交費效率,推動車位共享,助力低碳城市建設。利用信息化技術,引導規范共享單車高效使用和有序停放。(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社區智能化管理水平
1.完善社區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光纖入戶,多網融合,推進5G網絡進社區,逐步實現城市社區5G網絡全覆蓋,行政村5G網絡通達比例達到95%以上。支持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進社區,構建服務便捷、管理精細、設施智能、環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區。(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社區智能安防系統。通過前端新建或對接改造感知防護設備等方式,實現數據采集、傳輸、處理、共享應用等功能。推動基層公安機關治安防控業務模式創新,完善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智慧社區警務功能。2022年實現全市成建制居民小區智慧平安社區建設全覆蓋,不斷提升智慧平安社區建設社會化應用水平,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智慧社區建設。推動智慧社區和城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依托“津治通”平臺,推進與基層治理、便民服務數據的有效銜接,逐步實現態勢監控、指揮調度、輔助分析。推動政務服務平臺、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推廣實時監測、智能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應用。促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向社區延伸,提高城市管理覆蓋面。推進中新天津生態城智慧社區民生服務與管理示范平臺建設,實現新一代信息社區深度融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網信辦、市政務服務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大數據中心、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建設智能供水、智能用電、智能供氣監控、智慧化節能控制、智能充電樁系統,擴大智能感知設施和技術應用領域。持續完善網上繳費、電子發票等網辦功能,逐步提升網辦業務覆蓋范圍,提升社區公共事業智慧化服務水平。(市水務局、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改造城市燃氣管道等老舊設施行動
加強安全運行狀態評估,提高運行科學監控水平,確保燃氣管網設施運行安全穩定。加快推進建設年代早、投運時間長、管材質量差、施工工藝落后以及多次發生漏氣現象和維搶修頻次較多地區的燃氣管網改造,降低風險隱患,持續提升燃氣管網設施安全水平。對腐蝕減薄嚴重,采暖季爆管隱患突出,造成水耗增加、熱效率降低、安全隱患突出等影響供熱服務質量的供熱舊管網實施改造。2023年改造燃氣管網592公里、供熱管網134公里;2024、2025年每年改造燃氣管網不少于100公里、供熱管網不少于100公里。(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劣質管材、運行30年及以上、漏水多發區域、影響水質水壓地區、輿情反映強烈百姓關注地區的供水管網改造,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不高于8.5%,保證水壓水質達標。更新改造村內老舊管網,切實解決農村供水管網漏損問題。加快排水管網改造和雨污合流地區分流改造。對瓶頸管段、混接錯接、破損、年代久遠、功能失效的排水管道進行改造擴容,實施管道清淤,對老舊泵站實施增容改建。(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公共電信網通信線纜整治工作。開展通信私搭亂穿線纜排查工作,對可共享的資源納入共建共享范疇,不可共享資源進行線纜整治,保證通信基礎設施資源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資源共享。(市工業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實施加強城市居住區基礎設施建設行動
(一)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1.加強基礎設施改造。加強城市居住區內水、電、氣、熱、道路、消防、安防、環境衛生、通信等基礎設施改造,各專業經營單位的相關管線及消防、安防、環境衛生改造計劃應主動與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計劃對接,同步推進實施。(市水務局、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各管線專營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資源節約利用。建設節水型居住小區,小區綠化、道路澆灑、景觀等公共用水應采取節水措施,配備節水型器具,完善計量設施,鼓勵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提高綠色化水平,鼓勵采用節能照明設備等綠色產品、材料。(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布局停車及充電設施。統籌社區既有空間,優化停車布局,加強停車管理,停車位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強化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建設非機動車停車棚、停放架等設施,鼓勵具備條件的居住區,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消防救援總隊、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無障礙設施建設。加強居住區建筑出入口、公共活動場地、道路等戶外環境無障礙設施建設,加裝無障礙坡道、扶手等設施,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具備條件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低位服務柜臺、信息屏幕顯示系統、盲文或有聲提示標識和無障礙廁所(廁位)。具備條件的居住區實施加裝電梯等適老化改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改善居住環境品質
1.完善公共空間布局。建設老年友好、兒童友好的完整居住社區,合理布局社區游園、公共綠地、公共活動場地、健身步道、社區綠道等公共空間,完善游憩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居住社區內空地及拆除違法建設騰空土地等配建設施,增加公共活動空間。推進相鄰居住社區及周邊地區統籌建設、聯動改造,加強各類配套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共建共享。(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海綿化改造。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雨污水管網混錯接改造。因地制宜建設透水鋪裝、植草溝、下凹綠地、雨水花園、旱溪、干濕塘等海綿設施,改善下墊面,實現雨水源頭控制。建設雨水桶、調蓄池等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實現雨水資源化利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市各有關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導,細化落實目標任務。加大組織力度,建立多部門統籌協調的工作推動機制,確保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有序、有力、有效實施。做好頂層設計,建立健全實施評估等保障機制,提高全生命周期管控水平。加強動態監測、跟蹤分析,評估具體任務和建設項目實施進展、過程效果,根據評估意見及時調整任務目標,有效應對城市發展新形勢變化。(相關市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資金保障
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和運行機制,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資保障體系,積極爭取各類補助資金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大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資金投入。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和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綜合運用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融資方式,進一步拓寬基礎設施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天津證監局、市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機制保障
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大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力度,積極探索建立激勵保障措施,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提高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進一步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科研人員干事創業活力,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相關技術及理論創新和重大科技成果應用。建立健全城市基礎設施檔案制度,普查現有城市基礎設施,開展城市基礎設施體檢評估,對城市基礎設施狀況進行全面、常態化、周期性的評價工作。(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級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法規保障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安排,適時推進《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修訂工作,加強行業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智能化管理。加快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排水防澇、垃圾分類、生態基礎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與災害應急管理等領域標準規范,推進行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務質量。(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體制保障
建立靈活反映市場供需的水、電、熱、氣價格機制。推進城鄉供水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強化供熱成本監審,理順燃氣熱電聯產電、熱成本分攤機制。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交易。(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工業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