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江蘇省長江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在加大空間保護、治污減排、生態修復力度上提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推動長江生態功能逐步恢復、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方案》明確,到今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全省設區市及太湖流域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長江流域(沿江8市)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的國考斷面比例達71.9%,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高于98%。今年底,基本建成江蘇省“三線一單”信息共享系統;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級和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
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嚴禁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依法淘汰取締違法違規工業園區。對沿江1公里范圍內違法違規危化品碼頭、化工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關停,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且在化工園區外的化工生產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遷,到2020年底,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不低于50%。
到2020年底,蘇南地區和其他有條件地方,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戶用廁所無害化改造和廁所糞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三個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工作有序開展;蘇中、蘇北地區,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全覆蓋。2020年底前,禁養區內的養殖行為全部退出,重點湖庫非法圍網養殖完成全面整治。
《方案》要求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環境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公開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
各級財政支出要向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傾斜,統籌生態環保類資金加大投入力度。
發揮政策性銀行貸款優惠的“杠桿”效應,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探索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應能彌補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是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戰略支撐。為切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水體〔2018〕181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蘇發〔2018〕24號)等,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長江干流及太湖為突破口,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堅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兩手發力”,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突出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四源齊控”,深化和諧長江、健康長江、清潔長江、安全長江、優美長江“五江共建”,創新體制機制,強化監督執法,落實各方責任,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確保長江生態功能逐步恢復、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統籌兼顧。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文化理念、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
——空間管控、嚴守紅線。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健全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實施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分解落實各級責任,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突出重點、系統治理。以長江干流、太湖為重點,加快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統治理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形成示范帶動效應。
——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各地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機制,構建齊抓共管大格局。
(三)工作目標。
通過攻堅,長江干流及太湖的濕地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用水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19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全省設區市及太湖流域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長江流域(沿江八市)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的國考斷面比例達到71.9%,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高于98%。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編制實施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管制范圍,嚴格管控空間開發利用。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嚴守河湖與水利工程管理保護范圍線。原則上在長江干流、太湖及洪澤湖等周邊一定范圍劃定生態緩沖帶,依法嚴厲打擊侵占河湖水域岸線、圍墾湖泊、填湖造地等行為,各地可根據河湖周邊實際情況對范圍進行合理調整。開展生態緩沖帶綜合整治,嚴格控制與長江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活動,積極騰退受侵占的高價值生態區域,無法清退的要制定并采取補救措施,大力保護修復沿河環湖濕地生態系統,提高水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江蘇省“三線一單”信息共享系統。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級和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