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0月1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廣州日報》凌晨3時05分消息,廣州非居民用水戶12月起實施階梯水價,超過計劃部門的將會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標準水價的1至5倍加價收費。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
“階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例如有的城市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兩個水量的分界點,從而形成三種收費標準:用水15噸以內為人民幣0.6元∕噸,15—20噸為1.4元∕噸,20噸以上為2.1元∕噸。缺水城市可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就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
為配合實施“階梯水價”制度,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水表”已經面市。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
“階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例如有的城市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兩個水量的分界點,從而形成三種收費標準:用水15噸以內為人民幣0.6元∕噸,15—20噸為1.4元∕噸,20噸以上為2.1元∕噸。缺水城市可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就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
“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
為配合實施“階梯水價”制度,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水表”已經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