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慶裕實習生/許媛媛)“我們已經替別人交了快一年的水費了。”昨日,家在廣州大學城貝崗村的郭先生憤憤不平:“多交的水費累計8000多元”。此事因自來水公司將超市水費錯扣在他頭上,但事情過去5個月了,仍未退還多收的水費。
郭先生今年3月才偶爾發現自己一直被多扣水費。“我們家有3個水表,平時一個月也就是200多塊的水費,那個月突然飆升至800多塊,太不正常了”。于是,郭先生要求海珠供水管理所復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從2008年6月開始,郭先生的存折在繳納自家水費的同時,還替附近的一家超市交水費。“管理所的復查員答復我們說是因為抄表員出錯,導致超市的水費也在我們家的存折中扣了”。郭先生稱,截至3月份,他們已累計多交水費8000多元,相當于“1500度”的水。
郭先生要求海珠區供水管理所把多收的水費退回,但事情并不順利。“他們(管理所)不肯退錢,只肯退水。一般家庭哪里用得了這么多水,況且,多收錢就應該退錢,哪能以水代錢?”
“現在我們每個月的水費就是從這8000多元里面扣,實際就是退水”。郭先生表示,雖然這幾個月的水費抵消了部分多收的水費,但是“退錢才是真正解決的途徑”。
無獨有偶。前日南方都市報也報道了由于水表編號出錯,白云區的李先生替陌生人交了一年的水費。就接連出現的自來水收費出錯問題,記者致電廣州自來水公司,其政工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兩起收費出錯均屬個案,沒有聯系。“我們已經及時把多收的水費退還給李先生,至于郭先生的投訴,我們正在積極跟進中。”
至記者發稿時,自來水公司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員致電郭先生,承諾次日到郭生家中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