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價格混亂、水質難以保證的棘手問題有望得到根治,記者4月9日獲悉,《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今年4月1日后設計和建設的住宅工程的二次供水設施經驗收和水質檢測合格后,應當交給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二次供水價格將實行全市統一定價。
“‘新建’這一時間點是指《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實施的時間,就是今年4月1日,在這個時間點后設計和建設的住宅工程的二次供水設施,只要設備驗收和水質檢測合格,就可以交到供水企業,”合肥市供水集團相關部門負責人4月9日告訴記者。《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規定,對于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給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的住宅,其樓面層高16米以上的部分,水價實行全市統一定價,水價包括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和運行費用、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等,合肥市物價局將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確定。
對于市民們迫切關心的已建住宅的二次供水,《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規定,對于實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只要二次供水設施和小區庭院管網經過檢測合格后,并按照規定完成水表出戶改造的,按照自愿原則,可以移交給供水管理企業進行統一維護管理,供水企業應當予以接收,實行統一定價,供水價和新建住宅小區價格相同。二次供水設施未移交給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的已建住宅,物業管理維護單位在收取二次供水費用時,應當公示水費計收的相關成本和費用。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明示,小區二次供水的管理維護單位應當定期進行水質常規檢測,每季度不能少于1次;管理維護單位應當根據水質情況定期組織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