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層高的樓下,自來水管道裂了,怪房子壓的。修水管,房子可能會塌,不修水管,房子也難逃泡塌命運。換個地方重鋪水管就能解決問題,但房主和自來水公司各有各的理,都不愿掏錢。
房子壓斷地下水管修得扒房不修房會被泡塌
一座6層高的居民樓,東南角的墻根下,有一個1米多深的水坑。一條長約1米直徑1分米的自來水管道從樓基下冒出來,泡在水里。
10月29日,鄭州市聶莊村的88號樓成了泡在水里的“危房”。“太嚇人了,要是修不好,我家的房子可能會被泡塌。”房東白先生說,這幾天他擔心得飯都吃不好。
可維修隊來了幾趟,都沒把漏水的管道接上。房東白先生建議維修人員:在樓外側挖開的情況下,可以在樓內的墻內側再開挖一個坑,把房基掏空后再修。
“這可不敢,漏水的地方正好是承重墻,兩側開挖樓會塌的。”給房子“會診”的鄭州市自來水總公司管網處副主任吳軍勝直搖頭。
吳軍勝說,漏水是因為這座樓長期占壓供水管道,使得地面沉降,壓裂了自來水管道。
重鋪管道能解難題錢由誰掏成了新難題
既然修不成,自來水公司開出了解決辦法:重鋪地下水管,繞開88號樓,廢棄樓下的管道。按自來水公司估算,重鋪這段管道大概需要1萬元。這錢該誰掏,自來水公司和房主白先生有了分歧。
吳軍勝說,這條自來水管道是2000年以前鋪設的,而88號樓是2006年建成的。按《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地表和地下規定的安全保護距離范圍內,禁止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物料、植樹和其他危害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的行為。“要是建房的時候注意點,就不會出現這種事了。”他認為,責任在房主,管道改造費該房主掏。
但白先生拒絕為改造埋單,他說,這條管道當初是村里鋪的,根本不是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而兩年前,自來水公司管網改造,卻仍然沿用了老管道。“當初管網改造,村民也是掏了錢的。但這段管道就沒改,不然主干管網肯定在路中間,不該還在我家樓下。”他說,既然供水管網現在收歸自來水公司所有,那改造維修的費用該由自來水公司出。
爭論了一上午,錢該誰掏,還沒找到答案。
提醒 建房別壓自來水管道 這是個“隱形炸彈”
“在鄭州,像這樣占壓自來水管道的房屋,真不少。僅聶莊這一個都市村莊,60%的供水管道都在樓房下面呢。這簡直是隱性炸彈啊。”吳軍勝說,這些管道往往在損壞供水管網造成爆裂或漏水后才能發現,如果在居民樓內突然爆管,后果可就不堪設想了。
鄭州市自來水總公司呼吁,有關單位在進行施工建設前,一定要及時與自來水公司聯系,按照自來水公司提供的地下管網的分布圖,避開自來水管道進行施工,以免損壞供水管網影響正常供水,同時也杜絕了建筑物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