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包括八部分22條,圍繞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提出促進水資源集成利用、強化節水集成監管、深化水價集成改革、推動水權集成交易、實施節水科技集成引領、引導節水產業集成發展等六項集成改革任務、17條具體措施,包括: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完善用水控制指標體系、加強非常規水配置利用、深化重點領域節水、推進節水載體建設、強化節水監督管理、推動開展水平衡測試、推動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機制改革、推進區域水價綜合改革、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城鄉用水價格改革、推進水權水市場建設、加強節水科技研發推廣、發展節水技術服務、扶持培育節水產業、推廣合同節水管理。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節水投入、強化宣傳引導等三項保障措施,確定在工作起步早、基礎好的德州市開展改革試點,對受到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督查激勵的地區在安排水利資金時予以獎勵支持。通過實施改革,2023年底前出臺一批政策成果、取得階段性成果,到2025年底健全節約集約用水工作機制,水資源剛性約束作用凸顯,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規模、產業結構、空間布局、人口總量等協調發展的節水控水工作格局。
《指導意見》在結合當前工作細化強化節約集約用水各項措施的同時,提出多項改革創新舉措,比如:推動建立年度引黃水量常態化動態調整機制,制定貫徹落實“四水四定”原則若干措施、加強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意見、加強地下水管理意見、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實施意見,開展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級試點、水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創建,全面推行水務經理制度,推動建立節水技術服務協會,在高校集中片區組建高校節水聯盟,鼓勵各市開展用水審計,探索將節水服務專業知識納入水利院校課程體系,等等。多項內容在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引領性。《指導意見》起草過程中,納入改革內容的全面加強水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實施意見、山東省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實施細則、加強引黃調度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用水單位水平衡測試技術規程地方標準等一批政策文件已經陸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