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我市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城市公共供水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為我市城市公共供水企業規范服務標準提供依據。其中明確要求供水企業應在2小時內針對投訴作出響應。
《規范》要求,供水企業應制定投訴處理流程及辦法,并予以公布。供水企業應建立專門的來電、來信和來訪等多種投訴受理渠道。供水企業受理用戶或主管部門轉辦的投訴,應在2小時內作出響應,一般投訴件2日內辦結,復雜投訴件5日內辦結。投訴處理及時率不低于99%,投訴辦結率應達到100%。對在規定處理期限內不能解決的投訴,應向用戶說明原因,并提出進一步解決的措施和時間。對屬于非職責分工服務范圍的,應向用戶說明,宜轉有關部門處理。供水企業應制定投訴處理流程及辦法、拓寬投訴受理渠道、實行限時辦結、建立用戶投訴處理考核機制和用戶回訪制度。
《規范》在二次供水的水質與水壓、運行維護方面同樣提出了明確要求。二次供水水質、水壓應符合相關規定和供用水合同約定。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操作運行、維護保養、巡視檢查制度及安全責任制、水質定期化驗制等各項規章制度。采用蓄水池(箱)的二次供水應定期公示水質情況,定期進行水質檢測和消毒。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圍繞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完善政策規定,強化政策解讀,狠抓政策落實,建立起從水源到水龍頭的全流程全環節的供水服務規范體系,以及權責明晰、管理專業、監管到位的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新格局,為助力我市營造政策更好、效率更高、服務更優的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水務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