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推進節約用水工作,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近日,經湖北省政府審定同意,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水利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制度,明確用水計劃將作為執行累進加價制度的水量分檔依據。
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實施范圍包括湖北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納入節水行政主管部門用水計劃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戶。要求以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為依托,以改革完善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標準,利用價格杠桿強化用水戶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產業結構調整。
湖北各級節水行政部門將以用水定額標準為主要依據,兼顧用戶合理需求和當地節水目標制定用水計劃,并根據用戶產量、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