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記者從江門市質監局獲悉,該局將從2006年5月1日起,加強對水表的監督管理,所有新裝、換裝用于貿易結算的水表,必須經過強制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據該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于貿易結算的水表是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安裝使用者必須向當地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強制檢定。目前,我市由江門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和臺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負責對用于貿易結算的水表進行強制檢定。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意識,須按規定向上述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強制檢定。已為用戶安裝使用但未經強制檢定的水表,應認真落實有關重新檢定工作。市民及各用水戶有權拒絕使用未經強制檢定的水表,并可致電市質監局投訴,投訴電話為:12365或0750-3286299。(謝芳 劉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