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07日 星期二今日共12版 第4009期總編輯:劉為民廣告價目表欄目導航要聞 國內國際 成都巴蜀 重慶文娛特稿體育證券財經 教育風尚今日版面01 02 03 04 05a05b 05c 06a 06c 07a07c 0809您的位置:華西都市報> 成都(06a版)超期“服役” 20萬只氣表誰埋單?
成都城市燃氣公司擬將每戶196元換表費分攤成月維修費收取
“要喊自己掏錢,我就不換表!”春節前夕,家住成都郭家橋的幾百戶居民,同時收到了一張通知單:燃氣表超過了使用期限,請盡快更換!昨日,居民張先生給本報打來熱線稱,換表要花196塊錢,這錢應當燃氣公司來出。
問題
20萬只燃氣表超期“服役”
昨日張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1994年開通使用燃氣,每戶花了4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相關費用。春節前,燃氣公司給每家住戶發了一張通知單,聲稱燃氣表已超過10年的使用期限后,因安全隱患,需要更換。
“一聽有危險,大家心里都懸吊吊的喲!”從沒換過新表的小區住戶們說。有的干脆把燃氣表的“死亡通知單”丟進垃圾桶。令人吃驚的是,成都這種危險的“超期表”不僅僅存在于郭家橋,而是遍布成都各個居民區,數量多達20余萬只。據悉,這些超期燃氣表不僅“讀表不準”,更嚴重的是易發生滲漏現象,嚴重者可引起燃氣爆炸。那么,為什么用戶不愿意更換呢?
市民
換表費燃氣公司也應承擔
市民葉先生表示,他們安裝燃氣時花了5000多塊錢,這包括了燃氣表錢,現在表壞了肯定該由燃氣公司承擔。
記者走訪發現,多數居民認為,由住戶全部承擔196元的換表費用不合理,至少應由燃氣公司和住戶共同承擔。還有居民認為,燃氣表、水表、電表與商家的電子秤相同的,僅為一種計量工具,理當由企業方提供。
196元換表錢,這成了成都20多萬戶居民拒絕換下“危險表”的最大原因。不過,燃氣公司的通知單僅是建議換表,是否掏錢換表由住戶自己決定。
公司
擬將換表費按月分攤收取
昨日,成都城市燃氣公司安全部負責人史寶峰表示,更換新表的費用為196元錢,一直都由住戶承擔,如果由燃氣公司為20余萬“超期表”買單,費用將高達4000萬元,這很難行得通。
據悉,目前鄭州、深圳等地的燃氣公司一旦發現用戶的燃氣表達到使用期限,維修人員會直接免費為用戶更換,不過這些燃氣公司每月收取2塊錢的維修費。史寶峰對此表示,該公司有望借鑒這一方法,將196元錢分攤成月維修費收取,對超期表實施“強制性報銷”。該公司近期將向有關部門遞交有關報告。
省消委
將研討“誰掏這196塊錢?”
昨日,省消委秘書長劉亞兵表示,這一分歧目前已導致20余萬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表,仍在超期服役工作,威脅著諸多市民的居家安全。省消委計劃將在近期召集各方人士,對“誰掏這196塊錢?”以及強制報銷“超期表”展開研討會,以期消除成都20余萬“超期表”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