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加強飲用水衛生管理,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發生,無錫市衛生監督所在近日組織開展了2019年無錫市集中式供水單位專項衛生監督檢查。

本次專項衛生監督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無錫市轄區范圍內所有集中式供水單位,包括市政集中式供水單位、自備水生產單位、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單位、分質供水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本次專項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衛生許可證持證情況;
(2)從事直接供水管水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明持證及培訓情況;
(3)供水單位水源保護情況及水質情況;
(4)供水單位水處理工藝及設施的運行情況;
(5)供水單位出廠水水質檢測情況;
(6)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索證、檢測和使用情況;
(7)集中式供水單位日常水質檢測報送制度的落實情況等進行檢查。


承諾責任制保障飲用水安全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要求各地從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高度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相關法律法規和衛生要求的宣傳培訓,督促供水單位切實增強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簽訂《無錫市集中式供水單位(含分質供水單位)衛生安全承諾書》,不斷提高自身衛生管理水平。

對本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查處,并責令其改正,遇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將集中式供水單位、分質供水單位作為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衛生監督檢查,探索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市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