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修復華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天津多措并舉對濱海新區、靜海區、環城四區全部和武清、寶坻、寧河部分區域進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計劃到2019年底前,相關區政府所在地城鎮范圍實現全面禁采;到2020年,全市地面沉降嚴重地區、重大工程附近區域全面禁采;到2022年,除應急情況外,全市深層地下水基本實現“零”開采。
近年來,本市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斷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和地下水壓采力度,穩步推進水源轉換,至2018年天津市深層地下水開采量降至1.5億立方米,地下水水位開始企穩回升。
為盡快實現全市深層地下水的全面禁采,進一步遏制地面沉降,天津將深入推動深層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節水方面,天津將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推廣噴微滴灌等節水技術。推進工業節水,推動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修訂工業產品取水定額標準,制定分級產品取水定額。推進城鎮節水,加快實施供水管網改造建設,降低管網漏損,抓好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建設。
地下水開采方面,天津逐步推進超采區深層機井關停,強化地下水監測保護。加快南水北調市內配套工程建設,實施農村飲水提質增效和城鎮集中供水、企事業單位、農業水源轉換工程,利用外調水、地表水和再生水進行地下水水源置換。通過加強管理、車輛配送等措施,利用地表水和再生水進行綠化地下水水源置換。
水源調度方面,在充分利用當地水和非常規水源的基礎上,協調增加引江、引灤等外調水水量,確保生態水量充足。此外,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優化調整產業布局結構,嚴控高耗水產業發展。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推進適水種植和量水生產,嚴格控制水產養殖規模,合理控制畜牧養殖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