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水價調節作用,解決南水北調江水使用成本高、用量不足等突出問題,近日,河北省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水價調整補償機制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河北省將逐步落實南水北調終端水價,2017年~2019年調整到位。水價調整實行逐步的方式,調價幅度一般不超過20%,居民水費支出不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
2016年終端水價暫不調整
通知明確,河北省將建立水價動態調整機制,各市、縣要按照“確定終端水價、一次完成調整程序、逐年落實到位”的原則,制定引江水水價調整方案。綜合考慮物價上漲指數、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
為確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順利實施,2016年終端水價暫不調整,2017年~2019年調整到位。南水北調終端水價啟動一次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確定調價總水平、調價周期和分年度調價幅度。同時,要合理確定調價周期,適當控制調價幅度,嚴格水價調整程序。
按照合理確定終端水價的要求,河北省將建立反映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的水價形成機制,據當地實際,依法合理確定南水北調受水區用戶終端水價。目前供水公司存在的冗員過多、產銷差過大、管理費用過高等各項不合理因素不得攤入供水成本。
調整期內實行水價補償機制
河北省還將建立水價補償機制,水價調整補償期暫定3年(2017年~2019年),調整期內實行水價補償機制,調整期后補償機制不再執行。
按照《通知》要求,河北省將拓寬補償建設資金渠道,政府補償與企業挖潛降耗相結合,補助企業與補助個人相結合。
對供水企業實施定向補助,鼓勵供水企業挖潛增效,健全供水企業成本約束機制,制定降低漏損率措施。政府獎補將與供水企業降耗增效掛鉤。
各市、縣要認真執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工商服務業用水超額累進加價和淘汰類、限制類生產設備用水差別價格制度。
按照要求,河北省還將實施超額累減優惠。即:建立使用引江水獎勵和倒逼機制,在執行過渡期水廠以上供水價格的基礎上,利用價格杠桿進行調控,對超過水量消納計劃的,實行過渡期超額累減優惠。
河北南水北調水價調整機制
調價時間
為確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順利實施,2016年終端水價暫不調整,2017年~2019年調整到位。
調價周期
供水價格要根據成本變動、節水需求、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調整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供水成本變動幅度超過20%時,啟動水價調整程序。
調價幅度
供水價格逐步調整,既要保障供水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又要考慮用戶承受能力,調價幅度一般不超過20%。
同時,居民水費支出不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工業水費支出不超過產值的1.5%。
調價程序
嚴格水價調整程序,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工作程序,成本監審報告要向社會公開。
水價調整期內補償機制主要內容
1、對供水企業實施定向補助,鼓勵供水企業挖潛增效,健全供水企業成本約束機制,制定降低漏損率措施。
2、對特困戶、低保戶用水,要制定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用水的優惠政策。
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統籌利用低保資金,對城鎮低保戶核定用水量內實行價格補貼,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價調整而降低。所需資金將從各地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中統籌解決。
3、實施超額累減優惠,利用價格杠桿進行調控。
新建工業園區不許采地下水
按照《通知》要求,河北省將完善配套措施,加快供水通水設施建設。
拓展配套工程覆蓋范圍,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和較大用水戶建設直接引水工程,增加引江水直供水量,新建園區一律不允許使用地下水。《通知》明確,實行最低引江水量計劃管理,過渡期內實行最低水量消納計劃,受水區政府嚴格按照簽訂的供水協議切換使用引江水,并負責督促落實未消納規劃分水量水費。
實行取水許可管理,開展取水許可拉網清查,對南水北調工程供水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的依法注銷取水許可證。引江水水源切換穩定供水后,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城鎮公共供水企業水源井和企事業單位自備井實施封存或填埋。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單位自備井,隨著公共供水管網的延伸逐步關停。 來源:中國管道商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