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
????2004年5月26日本報記者報道了《中國第一例非接觸式IC卡水表專利侵權案》的相關消息后,引起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為此,本報記者對此項專利侵權案進行了獨家追蹤報道并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獨家專訪。
????2003年4月河南新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費戰波作為“一種非接觸式IC卡”的專利權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將合肥迪普電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合肥迪普)告上法庭。
????被告(合肥迪普)生產、銷售的射頻卡水表,系在未經原告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了原告的專利技術。2003年5月,被告向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該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復審委員會于2004年4月做出“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4年6月24日對該射頻卡水表專利侵權案進行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委托代理人)舉證、陳詞、辯訴對各自主張據理力爭,經過合議庭深入取證審理,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七)項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被告合肥迪普公司于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庫存的侵權產品;被告合肥迪普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賠償原告費戰波經濟損失……
????當本報記者對河南新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費戰波做專訪時,費總意味深長地說:“作為ZL00232597.7號專利的專利權人,應享有該專利的一切權利,并保護該專利不受侵犯。被告未經我同意,也未經我授權,其各種形式的侵權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且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法院的裁決維護了法律尊嚴和企業合法權益。對于被告,我深表遺憾。目前,國內市場上仍有很多涉嫌侵犯我專利權的射頻卡水表在銷售。任何一家企業都應合法經營、合法競爭,以合法的手段爭取市場、贏得利潤,違反法律規定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們一定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費總表示,為了使自己的專利產品盡快實現產業化、服務于社會,愿意以優惠的專利使用費與需要的廠家合作。
????近年來,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及與信息產業的飛速發展,我國智能化產品的使用和推廣呈快速增長之勢,智能水表、智能電表等智能化預付費產品悄然而生。然而,目前市場上國內企業智能化產品的雷同現象極為普遍:調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開發了幾年的新產品剛剛問世,許多企業就立即跟進,侵權、假冒、偽造等違法違規之事“應運而生”,因為部分企業認為走“捷徑”會省去一筆可觀的開發費用,為企業贏得額外利潤,然而,有頭腦的人都會明白:這樣的“捷徑”走不得,這樣的利潤只是暫時的。任何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要想在市場競爭中長久地生存下去,必須要擁有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而自主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專利的開發和使用成為企業搶占市場的有利武器,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激烈的市場競爭背后是產品的競爭,產品競爭的背后是技術的競爭,技術競爭的背后是專利的競爭。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專利侵權案件說明,我國眾多企業缺乏科技創新和自主開發新產品的能力。享有專利權的企業和個人不僅要熟悉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范,還要強化自身的知識產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打擊不法分子,學會運用知識產權戰略去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 ? 摘自2004年7月28日《河南供水節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