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得第二水源,備受關注的杭州市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于去年底正式開工。為保護配水工程設施安全,維持配水工程正常運行,杭州打算立法了。前天,《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在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網站上全文公布。
根據條例草案,未來,在千島湖配水工程管理范圍內,將不允許擅自從輸水設施中取水、堆放傾倒土石方、建設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等行為,一旦違反就會受到處罰,最高可罰20萬元。
配水工程管理范圍這些事情都不能做
一旦違反最高要罰20萬元
據了解,千島湖配水工程始于千島湖金竹牌取水口,一路以隧洞輸水的方式穿山越嶺,跨越分水江和淥渚江,最終抵達杭州西郊新修葺的閑林水庫。
根據條例草案,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千島湖配水工程的管理范圍進行界定。今后,在這個管理范圍內,很多事情都將被禁止。如果違反了就要被處罰,最少的罰200元,最高的則要罰20萬元。
具體為——
擅自從輸水設施中取水;堆放、傾倒土石方、礦渣或者其他固體廢物;圍庫造地;進行爆破、掘井、挖溝、取土、采石、采砂、采礦等活動;侵占、損壞工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其他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為。違反這些規定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在輸水隧洞上方地面種植深根植物;移動、覆蓋、涂改、損毀界樁、標志,破壞隔離設施。違反這兩項規定的,將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在管理范圍內擅自啟閉閘門、閥門或者其他設施、設備,將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當然,如果在管理范圍內建設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受到的處罰也會最嚴厲。根據條例草案,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加強水源地生態保護 多措并舉保障水質
水質監測數據將實時共享
除了上面說到的處罰措施,條例草案還提出,要從水源地生態保護、水源保護、水質監測等方面下功夫,保障水質。
其中,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選用無污染、耐久可靠,符合飲用水標準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
水源地生態保護方面,要在千島湖金竹牌取水口、閑林水庫等水源地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建設防護林等生態隔離保護帶,依法查處破壞林木和植被的行為;禁止在生態隔離保護帶內使用可能污染水源的農藥。
定期對水源水質進行監測,同時,還要建立水質自動監測監控體系和水質預警機制,對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水質進行實時監測,并實施監測數據共享。
另外,條例草案規定,千島湖配水應當優先滿足城市生活用水需要。
目前,《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仍在公開征求意見中,如果市民對于征求意見稿有意見和建議,可以于2015年8月3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市法制辦。聯系電話:85252934(市法制辦法規處)、電子郵箱:fzb@hz.gov.cn 來源:和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