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進行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每個縣補助400萬元,將選擇12個試點縣先期開展。10月8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我省今年已出臺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方案》,計劃用5年時間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健全管理體制,更好地發揮小型水利工程作用。
雖然我省的農田水利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多種因素,尤其是農村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后,多數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流于形式,存在權責不明、重建輕管的現象,容易損毀,難以長期發揮效益,成為制約農田灌溉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水利部等今年啟動了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工作,將在全國選取100個試點縣,其中我省獲得6個名額,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在6個國家試點縣之外,我省還將選擇6個省級試點縣,開展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這幾個縣每個縣上級補助400萬元。通過3年的努力,形成一批覆蓋不同工程類型、不同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運行良好的示范工程,形成多元化的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和有利于農田水利發展的建設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