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辦理水表出戶收100元“動土費”?
晨報熱線85800100消息(記者孟麗)昨天上午10點多,市民夏先生致電晨報熱線反映,最近申請辦理水表出戶,到街道城管蓋章時,被收取100元動土費,給的卻是罰款發票,這讓他不能接受。
復興北路二壩窩老火柴廠宿舍是老式平房結構住房,52號是夏先生家,之前夏先生在別處居住,這個平房里沒住人就沒有辦理水表出戶。
“最近我打算搬到這里住了,為了生活方便,前不久我到自來水公司申請辦理水表出戶,填好出戶單后,自來水公司的工作人員讓我到街道城管部門蓋個章,然后他們就可以安排施工人員到現場施工了。”
老火柴廠宿舍屬于豐財街道辦事處,7月21日,夏先生讓弟弟代為到街道蓋章。夏先生弟弟到街道城管部門后,章是給蓋了,但是要收取100元“動土費”。夏先生弟弟不清楚收費規定,交了100元錢,工作人員給了他2張發票,每張面值50元。
夏先生告訴記者,他弟弟后來將出戶申請單及100元發票交給他,這讓夏先生不能理解。“辦個水表出戶,還要收‘動土費’?另外給的收費憑證竟然是罰款發票,上面沒填寫罰款事由,也沒填寫經辦人和日期,就是2張空白罰款發票,我又沒有違章行為,罰款發票和我辦理水表出戶之間有什么聯系嗎?”
昨天上午11點多,記者聯系到豐財街道辦事處城管科辦公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核實清楚情況后再給記者回復。10分鐘后,這位工作人員給記者打來電話,據他說,轄區居民辦理水表出戶時,施工單位經常不能及時回填路面,留下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到城管部門后,最后還得城管部門負責找人給處理。
“收取100元費用,就是要告訴居民,施工結束后,要督促施工人員將路面回填好,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如果及時將路面回填,這100元費用將退還居民;如果施工留下安全隱患,這100元就是找人處理的費用。”
這位工作人員說,當時收費的人員沒有向居民解釋清楚,導致居民誤會。那收費憑證為啥是罰款發票呢?這位工作人員無奈地說,沒有這方面的專門票據,手寫的又不正規,只好用罰款發票臨時代替了。
“這位居民水表出戶結束后,路面及時回填,沒有遺留問題,請攜帶好2張發票,聯系街道城管部門,100元將全部退還。”這位工作人員最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