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半年的醞釀討論,備受關注的污水處理費價格改革方案終于塵埃落定。27日,東莞市物價局正式下發《關于完善東莞市污水處理費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根據改革方案,從3月1日起,各類用戶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將全面上調,其中列入特種行業的用戶收費標準上調幅度達43.1%。
高耗水高污染用戶實行高收費
東莞市現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從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僅分為居民及其他兩類用戶收費,分別為居民0.75元/立方米;其他0.88元/立方米,加權平均為0.85元/立方米。
與現有征收方式不同,從3月1日起,東莞市污水處理費分為居民、非居民和特種行業三類,對特種行業實行差別收費,收取較高污水處理費用。居民、非居民及特種行業用戶的初始征收標準分別為0.84元/噸、1.09元/噸、1.26元/噸。
其中,特種行業主要包括電鍍、漂染、鞣革、造紙、洗水、印花(濕式)、畜禽養殖、洗車、洗衣、餐飲酒店、桑拿、沐足等。
值得關注的是,為鼓勵污染企業進駐環保專業基地,促進工業廢水集中規范處理,改革方案明確,凡進駐東莞市環保專業基地的特種行業相關企業,按非居民收費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