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在‘十五’末期是4000萬噸,到‘十一五’末,日處理能力達到1.25億噸。這相當于5年間增長了歷史總量的兩倍。”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用數據說明我國城鎮污水處理發展速度之快。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數量和污水處理能力都有顯著提高。全國已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縣縣(市)均建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目標。2011年,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2.6%。
與此同時,我國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網建設相對滯后、設施建設不平衡、部分處理設施不能完全滿足環保新要求、多數污泥尚未得到無害化處理處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設施建設和運營資金不足、運營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日前正式印發的《“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明確提出,到2015年,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具有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要達到這些目標,仍有許多問題迫切需要得到進一步解決。
管網建設“短板”需補齊
與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數量和處理能力相比,管網建設速度相對滯后
經歷近年來的大規模建設,我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硬件”基礎。“十一五”期間,全國累計新增污水處理廠2000余座,全國96%的設市城市、65%的縣城均已建有污水處理廠。與此同時,管網建設卻成為一塊“短板”。
5年前,太湖水域藍藻暴發,一度致使300萬人的飲用水告急,占全市COD排放總量一半的生活污水是罪魁禍首之一。2007年無錫明確提出3年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處理全達標的總體目標。目前,無錫市通過完善管網使污水管網基本覆蓋主要建成區,主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超過95%,太湖水環境質量得以逐步改善。
“這充分說明管網建設的重要性。一些城市,廠有了,處理能力有了,可是管網沒有接到位、雨污分流有問題,生活污水還在向河流直排。當前,與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數量和處理能力相比,管網建設速度相對滯后。”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流域處處長李云山說。
正因為此,《規劃》把“加大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力度”放在了“十二五”主要任務的首位,提出“優先解決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不足的問題,抓緊補建配套管網,重點是中西部地區設市城市以及東部發達地區的縣城和建制鎮。對在建處理設施,嚴格做到配套管網長度與處理能力要求相適應;對擬建處理設施,應對配套管網進行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加快建設;對現有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網進行改造”。
運行管理仍有待加強
部分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出廠水質不達標的情況仍然存在
為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的核查,環境保護部投入大量資金,在污水處理廠裝設在線監測設備,對城鎮污水處理形成一整套過程控制。“比如我們去查污水處理廠是否運轉,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去查電表,處理一噸污水一般需要用0.3千瓦時電,一年用電數據看下來,用電量擺在那里,到底處理了多少噸污水很清楚。”趙華林說。
然而,部分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出廠水質不達標的情況仍然存在,當前加強污水處理的運行管理、提升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效率十分關鍵。
按照《規劃》要求,到2015年,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一年以上的,實際處理負荷將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
李云山說,污水處理費不能滿足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成本,部分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復雜,處理難度大,部分BOT運營模式的污水處理廠過分追求經濟效益,這些都是我國污水處理廠難以穩定達標,甚至還有一些污水處理廠偷排漏排現象的原因。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強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監控平臺建設,強化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污水處理費撥付的參考依據之一。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正當理由拒不運行的地區,暫緩該城市項目環評審批,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國家建設資金。(記者 鮑曉倩)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