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大同市城市排水實行“排水許可證”制度,凡是要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辦理相關檢測手續,只有在水質檢測合格,并獲得有效期5年的排水許可證后,方可對外排污。這是昨日上午,記者從大同市新聞中心和市政管委會聯合舉行的大同市排水許可管理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大同市副市長郝月生出席會議。
目前,大同市城市人口270萬,市區排水管道800余公里,日排放污水20萬立方米,城市污水處理率約72%。為了加強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正常運行,防治水環境污染,大同市決定從即日起加強排水許可管理。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違規排污的,將被責令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郝月生要求,要正確認識城市排水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理順體制,明確責任,加強排水專項規劃的編制,加大宣傳力度,創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