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認真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加強飲用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
該縣全面貫徹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實現水資源統一管理。對各用水戶、?。á颍┬鸵陨纤畮臁C電泵站進行登記造冊,并對各供水企業自備水源戶、?。á瘢┬鸵陨纤畮爝M行發證,對各供水企業、自備水源戶依法征收水資源費。并實行各自備水源戶每年化驗1次的審查制度,對不符合飲用水標準、污染嚴重的水井堅決予以取締,確保人民吃上放心水。截至今年10月底,全縣己關、封閉自備水源井8眼,既保護了地下水資源,又保障了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該縣嚴格實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驗收項目50個,“三同時”執行率100%。同時,著力整治非法排污企業,加大對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查違法排污行為。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環境管理制度,特別加強重點流域西江、白沙江、泗羅河、大同江排污企業的監管,增加現場監管抽查頻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直排、偷排、漏排現象發生,確保達標排放,提升區域水環境質量。近幾年來,該縣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300人次,檢查企業250家(次),依法取締關閉9家小煉油廠、51家小紙廠、11家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水洗廠,關閉了水源保護區內的一個油庫、一個碼頭和一個非法沙場,確保了該縣飲用水安全以及水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