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實施物業化管理的優勢在哪?
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是我國現階段治水工作的重點。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通過市場化方式,借助廣泛的、專業的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能夠在較短時間內、以較低投入成本有效解決當前水利工程,尤其是大量小型水庫、小型水閘等缺少管理機構、專業力量不足的問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從各地已有經驗看,推進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合理劃定物業化管理改革涉及的政府與市場責任邊界
傳統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下,管理責任主體涉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管單位三方,一定程度上均屬于政府管理的范疇。物業化管理模式下,水利工程管理責任劃分增加了按照合同約定、依法承擔水利工程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的市場主體,涉及政府與市場的責任劃分,需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水利工程實施物業化管理改革后,要在明晰事權的基礎上科學界定政府與市場的責任邊界,謹防簽訂委托合同后政府當“甩手掌柜”,出現安全事故后企業當“背鍋俠”。應對雙方的責任義務進行明確細致規定,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兩手發力做好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市場的培育和監管
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催生了水利工程專業化運維養護這一新興市場。一方面要注重水利工程運維養護新興初級市場的培育,不過高設置市場準入門檻要求,保護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競爭的積極性。鼓勵現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機電設備安裝、工程設計監理等具有相關豐富經驗的企業,主動參與到水利工程運維養護市場體系建設,實現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強水利工程運維養護市場的監管,完善市場準入規則。從技術、管理和人員等方面提出考核要求,規范市場秩序,為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做好政府監管。

強監管
整合財政資金保障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實施
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落實率低,一直以來是制約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從各地已有經驗看,水利工程實施物業化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運行管理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實現花更少的錢達到更好的管理成效。對于水利工程維養經費難以足額落實到位的地區,推行物業化管理改革更具有現實意義和緊迫性。積極落實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財政資金保障,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管理權限的前提下,整合原有財政專項資金,努力發揮財政獎補的“乘數效應”,將有限的財政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效用,促進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發展。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相關制度體系
鼓勵因地制宜探索向社會力量購買水利工程運維管理服務,及時發現、指導和培育基層改革探索的先進典型,尤其是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方面的心得和成效,總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試點經驗。圍繞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政府與企業責任等關鍵問題,研究提出推進水利工程物業化管理改革的新思路、新舉措、新見解,適時推進水利工程管理相關規章制度修訂,為更好推進物業化管理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