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林燕德 新《環境保護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深圳向違法偷排工業廢水的企業開出首張罰單,并責令停產整治。
凌晨三時偷排廢水
位于寶安區松崗街道的深圳市恒進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偷排未經處理的廢水,被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責令停產整治,成為深圳市實施新環保法以來,首家被罰款、停業整治的企業。
昨日,深圳市人居委工作人員到現場對該企業法人代表宣讀了《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關掉了該公司的電閘,記錄了電表讀數,并在電閘大門上貼上了封條。
在該公司的污水處理車間,工人們正在忙著升級改造排污處理系統。該公司法人代表劉訓楊說,偷排污水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后,該公司已經停止生產。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黃紅斌介紹,1月27日,在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當日凌晨3時,執法人員沖進該公司的保安室,控制了保安,為不驚動違法分子,執法人員翻過排污車間的一扇鐵門,迅速將車間內違規作業的工作人員控制。
執法人員在排污車間內發現,違法分子正在將一條塑料暗管連接到沉淀池的污泥排放管上,通過該暗管將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采樣分析結果表明,該公司偷排的污染物中,懸浮物濃度為4630毫克/升,超過執行標準21倍,總磷濃度為1640毫克/升,超過執行標準364倍。
公司負責人或被行拘
恒進五金公司的偷排污水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止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規定,屬于環保部門可以依法責令采取停產整治措施的法定情形。
市人居環境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對該公司的違法排污行為,市人居環境委作出了2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啟動了停產整治實施程序。同時,市人居環境委還將收集整理證據材料,提請公安機關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行政拘留。
宣讀完停產整治決定書,該公司法人代表劉訓楊簽收了決定書,并對違法排污行為表示悔改,向社會道歉,承諾一定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徹底地做好整改。據了解,該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11年搬遷至寶安區松崗街道羅田社區象山大道,年產值達5000多萬元。
劉訓楊稱,每年投入的排污處理費用約占公司年產值的10%左右,停產整治對公司的影響巨大,初步估計,將有近1000萬元的經濟損失。目前,該公司已投入300萬元,用于排污系統升級改造。
舉報人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根據新環保法的規定,舉報人可獲最高10萬元的獎勵。執法人員表示,該案件舉報人的相關獎金正在申請中,預計有數額達到幾萬元的獎勵,這是深圳今年首位被獎者。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充分的執法權限,使環保部門能夠在第一時間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該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實施后深圳對首家違法企業作出停產整治,希望通過此次案例,向全市企業作出警示,“新環保法是一部有牙齒的法律。新環保法實施后,企業如果還是按照原來的思維偷排污水,將受到嚴厲的懲處。”
人居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限制生產和停產整治主要針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的情形。對于一些長期超標、超總量甚至有毒污染物的排污者,僅靠行政處罰和責令限期改正等行政執法手段,已經無法督促其有效整改。環保部門可以根據嚴重程度,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由輕至重分別是,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停業關閉,層層遞進。
環保知識
哪些會被停產整治?
根據新環保法的規定,以下行為,可以由環保部門責令其采取停產整治措施:
●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
●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
●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
●被責令限制生產后仍然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的;
●因突發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過排放標準或者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