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海南省物價局了解到,為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優化企業投資環境,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近日,海南省物價局會同海南省財政部門下發通知,決定從2010年9月1日起降低海南省432項計量檢定收費標準,平均降幅21%,每年減輕社會負擔89萬多元。
《通知》規定,鋼卷尺、電壓互感器、工頻頻率表、驗光機、機械天平、壓力表、體溫計、聽力計、腦電圖機、非介入X射線管MAS表、酸度計、煙塵濃度測定儀、一氧化碳測定儀等14項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督方面的計量器具實施強制檢定時,免收計量檢定費,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
《通知》要求,海南省各級計量檢定機構要認真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檢定項目、收費標準、檢定周期、監督部門和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等向社會公示。嚴格按照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工作,嚴禁隨意調整檢定周期、增加檢定頻次。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等計量器具檢定費,應由該類器具收費單位支付,不得向城鄉居民收取。(記者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