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關于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江蘇省實施國家新頒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指標期限,連云港市最遲于2011年12月31日實施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今年7月1日起,國家衛生部、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制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正式開始推行。新標準的水質指標從原來的35項增加到106項,其中又被分為常規指標42項和非常規指標64項。新標準增加了71項,修訂了8項。其中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加到6項,飲用水消毒劑指標從1項增加到4項,毒理指標由10項增加到21項,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由15項增加到了20項。
據了解,42項常規指標是指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屬水質檢測有普遍意義的項目,與之前的35項水質檢測指標相比,增加了耗氧量、鋁、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以及消毒劑中包含的一氯氨、臭氧、二氧化氯在內的7項。目前,除了以上三種消毒劑并不在連云港市自來水公司使用范圍內,其他各項指標連云港市已于7月1日起與全國同步開始檢測。
根據江蘇省確定的13個市實施“新國標”時限,連云港市和徐州等蘇北五市一起,最遲于2011年12月31日實施。連云港市正針對實際情況,開辟第二飲用水源,籌建備用水源,研究供水工藝改造和深度處理等前沿技術,為應對水源水質污染、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尋求新路,完善連云港市的供水事故應急預案,采取引進凈水新工藝、配置新式設備等措施來提高連云港市城市供水安全系數,分步驟穩妥實施,以盡快達到標準的要求,保證在規定期限內讓港城百姓喝上新的衛生標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