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讓人們享受溫暖的同時,也是各種病菌、細菌滋生的季節,為確保天津市二次供水水質,保證群眾身體健康,天津市供水管理部門提示,天津市各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每半年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并委托已認定的二次供水水質檢測單位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向相關用戶公示。
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相應條件,并取得《天津市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單位備案證》(有效期一年)后,方可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對有清洗資質的企業,市供水管理處已在“天津城市供水網”公布備案單位明細。在選擇企業進行清洗消毒之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單位可登錄該網站進行查詢。未在市供水管理處備案的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而已備案的單位在承攬清洗消毒業務時,應主動出示《備案證》。
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完成后,水質檢測單位將到現場提取二次供水水樣,水質檢測不合格時,清洗消毒單位應再次進行清洗消毒,直至水質檢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