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陜西省物價局公布了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省管城市平均收費水平為0.73元/立方米,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中污水處理費平均為0.61元/立方米。
從2004年開始,陜西省決定在縣以上城市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當年8月1日起實施《陜西省城市污水處理費收繳辦法》。目前,西安、寶雞、咸陽、銅川、延安等城市的大部分縣都已開征了污水處理費,在自來水收費中包含。
據悉,西安除閻良區外,其他區縣均已開征污水處理費,西安市區包括居民生活、特種行業等承擔的污水處理費平均水平為0.80元/立方米;寶雞市區平均水平為0.57元/立方米,岐山縣、眉縣、麟游縣、鳳縣尚未開征;咸陽市區平均水平為0.57元/立方米,武功縣、彬縣、長武縣、淳化縣、旬邑縣尚未開征;渭南市區平均水平為0.70元/立方米,各縣全部開征;銅川市區平均水平為0.65元/立方米,兩個區縣全部開征;漢中市區平均水平為0.62元/立方米,勉縣、寧強縣未開征;安康市區平均水平為0.52元/立方米,石泉縣、寧陜縣、鎮坪縣尚未開征;商洛市區平均水平為0.40元/立方米,其他6縣均未開征;延安市區平均水平為0.67元/立方米,洛川縣、宜川縣、志丹縣尚未開征;榆林市區平均水平為0.60元/立方米,定邊縣、米脂縣、子州縣、佳縣、清澗縣均未開征;楊凌示范區平均水平0.30元/立方米。
陜西省物價局要求,凡尚未開征污水處理費或征收標準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市(區)縣,要盡快落實有關收費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以促進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