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用水很少,月保底水費不得少交”,“新房子還沒有入住,就要收月保底基本噸位水費。”針對市民反映月用水按保底基本噸位實行計價收費不合理的問題,貴州省銅仁地區物價局要求從7月1日起,全區供水企業對城鎮居民月用水按保底基本噸位計價的標準一律停止執行。
據悉,近年來,該區部分縣級物價部門根據各地的具體實際,制定了對城鎮居民“一戶一表”用水戶實行月用水按保底基本噸位計價收費的管理措施。但是,這一措施在執行過程中,顯現出許多弊端,特別是個別企業在操作中擅自擴大范圍、提高基本噸位標準,違規收取水費的行為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物價部門對此進行大量細致的調研工作后,規定供水企業從7月1日起,向用戶收取水費必須按實際用水量計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