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下達給甘肅省的節能減排任務,甘肅省經委研究起草了《甘肅省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于6月27日下午在蘭州召開了蘭州新西部維尼綸公司、國電蘭州熱電公司等10戶相關企業參加的征求意見座談會,請各企業對《方案》提出修改建議和意見。根據該《方案》內容,甘肅省有望在企業推行階梯式水價,對超過定額限制的超標用水,將加倍收費。
該《方案》指出,合理調整各類應用水價格,加快推行企業階梯式水價,對超過定額限制的超標用水,超標50%以內的加價50%,超標一倍以內的加價100%,超標二倍以內的加價200%,依此類推。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
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利用余熱,煤矸石和城市垃圾發電,實行相應的電價政策。按照賠償治理成本原則,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征收標準,將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加強排污費征收管理,杜絕“協議收費”和“定額收費”,全面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并提高收費標準,每噸水平均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