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 2025 年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農〔2025〕20 號),結合我省相關規劃和省級水利發展資金預算安排,現下達 2025 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發展資金 86,888 萬元,具體項目內容、金額見附件 1。其中:中央資金 69,954 萬 元,收入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 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 農林 水支出”。省級資金 16,934 萬元,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 農林水支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白蟻防治、 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小型引調水工程建設、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幸福河湖建設、河湖管理與保護、水文化載體建設、水利科技等,具體支出方向明細見附件 3,資金分配與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各縣(市、區)及相關省屬單位要統籌安排省以上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和地方相關資金,確保完成省下達的任務清單(見附件 2)。
二、各地應當在接到此次下達的預算資金 30 日內將項目資金和任務分解下達或落實到位,同時將資金分解下達文件及時報送省水利廳、省財政廳備案。
四、水利發展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督。請嚴格執行財政部、水利部《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以及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水利廳《江蘇省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強化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績效目標另文下達。
附件:1. 2025 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發展資金匯總表
2. 2025 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發展資金任務清單
3. 2025 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發展資金明細表附表.pdf
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