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重要通告,宣布在浙中水資源配置工程占地區域內實施新增建設項目與人口遷入的限制措施。該工程占地范圍廣泛,涉及金華市婺城區、金東區、蘭溪市、義烏市、永康市、武義縣,以及衢州市柯城區、衢江區和龍游縣,共計2市9縣(市、區)、30個鄉鎮(街道)及122個行政村,規劃紅線內占地達581.63公頃。通告明確,自發布之日起,禁止在占地區域內新增任何建設項目,包括擴建、改建及房屋裝修等,并停止相關審批與在建項目。同時,除特定情況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項目業主將協同地方政府開展實物調查,區域內各單位及個人需嚴格遵守通告,配合工作。通告有效期5年,期滿如需延長將重新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