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此表可知,2024年水利發展資金為410.2928億,較2023年的618.2089億減少了207.9161億,減幅達33.66%;2022年水利發展資金為603.2089億,2021年水利發展資金為574.27億, 2020年水利發展資金為556.799億,2019年水利發展資金為546.9428億, 2018年水利發展資金為660.7517億,2017年水利發展資金為651.5341億,為近8年中,下撥資金最少的一年,較最高峰2018年的660.7517億減少了250.4589億,減幅達37.91%!
下面我們分析下2024年水利發展資金分配到各省的基本情況: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僅天津市為正增長,漲幅36.21%,其余省級行政區均有不同程度的降幅,最大降幅為64.55%,為上海市,最小降幅為0.003%,為河北省!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僅天津市為正增長6355萬元(從1.7552億元增長至2.3907億元),其余省級行政區均有不同程度的減少,最大減少為安徽省減少19.1264億元(從30.6574億元減少到11.5310億元),最小減少為河北省減少10萬元(從38.7750億元減少到38.7740億元)!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減少了超10億的有8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安徽、湖南、四川、貴州、廣西、云南 、福建、湖北。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減少了5億-10億的有10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江西、陜西、甘肅、重慶、新疆(含兵團)、黑龍江、吉林、遼寧、江蘇、西藏。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減少了3億-5億的有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河南、山西、內蒙古、青海。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減少了1億-3億的有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山東、浙江、廣東、寧夏。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減少了1億以內的有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河北、海南、北京、上海。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降幅超50%的有8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上海、安徽、遼寧、福建、貴州、江蘇、西藏、廣西。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降幅在30%-50%的有6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湖南、四川、云南、湖北、重慶、黑龍江。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降幅在10%-30%的有12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江西 、陜西、河南、甘肅、新疆、吉林、山西、內蒙古、浙江、廣東、寧夏、海南。
2024年分配資金較2023年分配資金降幅在10%以內的有3個省級行政區,分別為河北、山東、北京。
據了解,2024年水利發展資金主要用于11大方面:
(一)中小河流治理,完成135條,治理總長3007.9km;
(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完成757座;
(三)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完成改造面積346.7萬畝;
(四)山洪災害防治,完成2076個。
(五)山洪災害防治設施維修養護,完成1881個。
(六)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完成67973個。
(七)小型水庫工程維修養護,完成88711座小型水庫白蟻等害堤動物日常檢查;治理19717座小型水庫白蟻危害。
(八)水資源剛性約束與調度,實施72個節水型社會達標。
(九)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8093.3萬畝;深化農業用水權改革試點灌溉面積793.3萬畝
(十)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完成844個中型以上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和老舊淤地壩提升改造
(十一)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用于81個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