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自備井和地下水的亂開濫采,強化地下水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使開采、使用地下水成本與城市自來水保持合理的比價關系,河南省項城市從5月1日起調整地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調整后的地下水資源費指導標準為0.40元/立方米,公共管網(自來水)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按0.08元/立方米,在現行水價另加0.08元/立方米。開采地熱水礦泉水及洗浴、洗車等特殊行業用水按自備井水資源費的標準增加1倍征收。地溫室空調用水、回灌部分按0.12/立方米征收。消耗用水按自備井水資源費標準增加2倍征收。